建设、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厂(含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销售所产生的电量、灰渣及相关附属产品);研究开发垃圾处理技术;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环保设备、环保材料、环保再生产品、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电力设备、化工设备、管道阀门设备、电源开关、电线电缆、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除专控)、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照明设备、办公用品、仪器仪表、装饰材料的销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环保与新能源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普通货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