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是中国电子行业联合会在2019年底制定的一套标准,旨在提升信息建设和服务的规范性。该评估体系(CS)替代了原先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用于评估企业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保证其符合标准要求。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标准包含4个能力域、17个能力子域、47个能力项,涵盖战略管理、业务运营、基础保障、改进创新等方面。标准将能力划分为5个等级,从初始级到杰出级。它规范了信息系统建设与服务的关键流程和能力要求,为企业提供了行业参考规范。获得相应等级的认证证明企业达到了规定的能力要求。
CS1级(初始级):组织具备基础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
CS2级(基本级):组织实现了日常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活动的有序开展。
CS3级(良好级):组织在战略、人才、技术等方面达到良好水平,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顺利开展。
CS4级(优秀级):组织在综合能力上达优秀水平,熟悉主要业务流程,信息系统项目具备较高技术水平。
CS5级(杰出级):组织在战略、经营等方面达行业优质水平,主要业务信息系统项目技术处于国内同行业优质水平。
一、申请企业必须是有至少1年信息系统服务经营历史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申请企业需要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公众形象,遵守知识产权保护和国家法律法规,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申请企业能够提供足以证明其在战略管理、业务运营、基础保障、改进创新等方面的能力符合要求的证据材料。
一、有利于提高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企业的能力与水平,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技术和管理能力,参与市场竞争。
二、有利于系统建设和服务企业展示自身实力,便于信息系统项目主建单位对项目承建单位的选择,降低前期沟通成本。
三、促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工作。
一、展示企业实力。该资质根据企业综合能力授予等级,等级越高展现企业能力越强,有利于对外宣传和中标。
二、提高市场竞争力。随着市场规范化,获得资质将成为响应ZF和企业招标的必要条件。
三、加强企业内部建设。申报资质可以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经营和研发能力。
申请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的企业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 从事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业务1年以上;
2.社会信誉良好, 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 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无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3.满足《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能力要求》中相应级别要求;
4.能够提供充分满足战略管理 、业务运营、 基础保障、 改进创新等能力要求的真实性、 适宜性和有效性证据;
5.承诺并遵守行业公约, 并认同本管理办法。
能力域 | 文件夹 | 文件内容 | 提交要求 |
战略管理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PDF) | 必须项 |
业务经验 |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项目扫描件(PDF) | 必须项 | |
财务报表 | 近三年财务报表(PDF) | 必须项 | |
基础保障 | 人员能力 | 人员信息表;公司架构图及职责说明(Word文件) | 必须项 |
办公场所 | 办公及研发场所规模证明(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扫描件(PDF) | 必须项 |
具体材料要求详见:《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 能力评估体系 能力要求-能力项评估表(CS1~5级)》
评估机构分为甲级和乙级。甲级评估机构可以进行所有级别的能力评估活动,而乙级评估机构只能进行CS1级和CS2级的评估活动。
简而言之,甲级评估机构有权进行所有级别的评估,而乙级评估机构只能进行CS1级和CS2级的评估。
1、CS1级和CS2级获证企业需要在每年规定的期限内通过评估工作管理平台提交年度自查报告。颁证机构会对报告进行真实性和有效性文件复核。如果评估机构在年度自查报告中发现问题,可能会进行现场复核。
2、CS3级、CS4级和CS5级获证企业在证书发放后的12-18个月内至少进行一次监督评估。证书有效期内,至少需要进行2次监督评估。监督评估人日数不应少于初次评估总人日数的一半。这两次监督评估的内容应完整覆盖能力级别所要求的能力项过程和度量项。
3、如果在监督评估过程中,获证企业未能达到相应级别的能力要求,可能会被降级处理。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级别进行初次申请,然后在证书有效期内逐级升级,但不能跳级申请。升级的资格是根据企业达到一定的年限和能力要求来确定的。